西北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正文
甘肃省二院在全国综合医院率先实行心理卫生科会诊查房制度
更新时间:2013-01-15 08:40:50 | 点击次数:

2012年12月,甘肃省二院在全国综合医院率先实行心理卫生科会诊查房制度。这是继医院大力推行中医进西医科室会诊查房取得良好成效以后,又在全国综合医院率先实行心理卫生科进各临床科室会诊查房。自此,甘肃省二院正式确立了“西医+中医+心理”三结合的综合治疗模式。

    为了科学规范管理心理卫生会诊查房,甘肃省二院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心理卫生工作。文件要求:

    一是心理卫生科每位医师负责一个或几个临床科室病人的日常心理卫生诊疗工作。心理卫生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分片负责全院各科室的心理查房会诊质量。  

   二是以病区为单位,每个病区主管医生必须邀请心理卫生分片负责医师对每一位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医院各临床科室举行疑难病例讨论时如疑有精神心理障碍时必须有心理卫生科医师参加。

    三是要求各临床科室加强心理健康、睡眠障碍等知识的科普宣传。

四是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与干预方法的创新、引进和应用,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和病例讨论会,提高心理卫生的医疗、科研水平。

文件要求院各临床科室和心理卫生科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合作,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真正落实到为病人服务上,达到心身合一,充分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2009年甘肃省唯一一家省级精神卫生中心挂牌甘肃省二院,经过3年的发展,省级精神卫生中心优势凸显。为在全国综合医院率先开展心理卫生查房奠定了基础。

 




友情链接
 门诊咨询电话:0931-6969600(白天)0931-6969601(夜间)
工作日投诉电话:0931-6969399 非工作日投诉电话:0931-696960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194号 陇ICP备15002749号
 本网站信息仅做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
事业单位标识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