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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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二院传达学习国家卫计委 “九不准”精神
更新时间:2013-12-28 12:56:42 | 点击次数:

12月27日,省二院召开大会,传达学习国家卫计委医药行业新风“九不准”会议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副高以上人员、主诊医师、班组长参加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省二院纪委书记张军玉宣《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并安排部署 “九不准” 相关落实工作。“九不准”内容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院要求全院上下要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精神,各科室要逐级传达学习,要在元旦和春节年等关键时刻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贯彻落实“九不准”要求;全院上下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强化、规范医院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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