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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部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合格投标人推荐评审资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6-29 17:38:13 | 点击次数: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部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6年5月8日完成资格预审。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预审办法及《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招标人按照工程项目的需要,择优遴选7家及以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医院拟组织推荐评审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议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8:30

二、评审会议地点:一号楼10楼中会议室

三、评审方式:综合比较评分法

四、评审因素:结合本工程项目特性,本次为初步评审,主要对施工承建单位的资质实力、工程业绩、技术实力与人员配置、财务状况及抗风险能力 、信誉及信用及其他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

五、投标人提交资料: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准备评审资料(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属于央企、央企子公司、国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或其他企业性质,说明公司性质并提供国家、省国资委官网企业名录等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三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本地化服务团队,投标人为本地公司或本地有分公司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程业绩:

①近5年已完工的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类型一致的业绩,最多提供5项,要求同时提供完整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近5年在建的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类型一致的业绩,最多提供5项,要求同时提供完整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项目开工报告(投标人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文件中项目经理近5年内具有三甲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的任职经历的,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项目合同、驻场签署文件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近1年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等团队人员名单及人员资质证书、近1年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投标人近一个月内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提供近一周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截图,截图中须有查询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提供近一周内完整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截图中须有查询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提供近一周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查询截图,截图中须有查询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具有医疗相关工程的专利或著作权的,提供专利或著作证书,最多提供4个(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投标人近3年内医院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数量不限,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提交资料要求:

1.各投标人按第五条要求准备评审资料,评审资料须按顺序整理、装订、密封完好,凡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材料,均视作无效资料。

2.投标人选派 1 名代表准时参加会议,现场递交评审材料,评审材料于2026年7月1日上午8:30前递交至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一号楼10楼中会议室凡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材料,均视作无效资料,现场不予接收。

七、其他事项

未按时递交资料和参加会议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合格投标人资格,后续将不予受理其本次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准时参会。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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