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志愿者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幅“暖心”的场景:在医院 ,我们可以看见志愿者回答患者的问路、指导办理缴费挂号、护送患者到病房等热情服务的身影。当得知住院的白血病患者需要输血时,短时间内就有红热的鲜血输入到白血病患者的体内,使病人获得了新生的机会;在社区,有义工帮着孤寡老人和失去父母的孩子穿衣戴帽,照顾起居;在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等地,有陪老人聊天的、有给孩子做游戏的、有打扫卫生的;在车站、码头和城市的街头,总能看到一批头戴小红帽、身穿红色马甲的人,忙着给旅客搬运行李,热情地给旅客指引前往道路的;在偏远的贫困山区,冬季来临,孩子们早早就收到了志愿者寄来的棉衣棉鞋,不再受冷挨冻。
当四川汶川、新疆南疆等地发生大地震和自然灾害后,各地公益组织、志愿者迅速赶到救援现场展开抢险救人,几天几夜不合眼;在新疆狼塔之路等穿越天山和阿尔泰山腹地的线路,以及罗布泊、塔克拉玛干沙漠等沙漠戈壁线路等多处旅游险区,驴友迷失方向、遇险的时候,新疆山友救援队等志愿者组织迅速展开 “生死时速”营救工作,化解了一个个险情,营救了一个个生命。
还有那些舍弃城市现有的优越生活,前往边远贫穷地区,在大山深处支教、援医的志愿者,他们把精彩留给别人,把责任扛在肩上,虽然年龄和职业不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正因为有了这些人、有了这些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带领这些地方的人一起进步,一起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更加和谐。
但是,社会上也有一部分人遇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绕道走,或围观,例如:“小悦悦”事件、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目击证人不去作证等。试想想有些事情如果你不去管,可能就关系到你自己的切身利益。就拿生活中我们遇到的一邻居为装修房子,把自己的隔墙拆了,你就住在他旁边,你不上前制止吗,已经威胁到你家房子的安全?显然,邻居愚蠢的做法不仅严重的影响了自己全家人的安全,同时也严重威胁到了整栋楼的人身财产安全。住在同一栋楼房里的居民是一个整体,即一个命运共同体。如果你没看到,你可以不管,但是被你遇上了,就一定是你的责任。你有义务去阻止错误的发生,你也有责任去终止错误的行为。难道对此你能听之任之吗?
我们身边时时处处都存在志愿者,志愿者不是简单的符号,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是每个人应该承担的高尚的责任和义务。志愿者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精神,即一种乐于付出的奉献精神,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互相监督,互相批评,互相教育,并及时的作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富强。
我们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做志愿者成为自己生活上习惯,让志愿者精神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