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中心):
为切实做好门急诊及住院急危重患者的诊疗、手术及抢救,及时开展快速、有序、高效、安全的诊疗,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纠纷讨论会中院领导及专家委员会专家的意见,医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急诊绿色通道和救护车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救护车的管理:
1. 各科室值班人员遇到急诊手术、抢救等确需请二线人员(包括科主任、主诊医师等)来院时,科室可直接通知救护车值班司机接送,无需向总值班汇报;
2. 值班司机接到科室通知后需及时出车,如没有及时出车,影响诊疗工作、耽误抢救等,值班司机承担相应责任(参照《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3. 如救护车执行其他任务不在医院时,二线人员自行打车来院,并保留发票到医务科签字报销。
二、 为了充分发挥“绿色通道”的功能,进一步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
1. 对各种休克、昏迷、心脏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危重患者及经急诊科值班医生确定确需急诊检查、治疗及住院的“三无”患者,建立“绿色通道”;
2. 凡是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可直接先行检查、治疗及住院,同时急诊科电话汇报院总值班,院总值班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及住院处给予及时解决;
3. 患者按“绿色通道”诊疗完成之后由急诊科负责补办相关手续及联系家属等。